「甘綾老師,我有個曖昧一年的對象,他說不想要現在交往,是因為想要保護我。」
喔芽?! 每次有學生跟我講這些,我只想要翻白眼。
我明白,妳可能真的滿喜歡這個人的。
但我希望這個時候妳能夠大量地運用妳的大腦,左邊的部分(是吧?),好好的思考。
前提是你想要有個健康的交往關係,如果想要遊戲人生的話請不要找甘綾老師,OK?
總之,讓我們先來定義什麼叫做「搞曖昧」!
個人覺得「搞曖昧」和「曖昧期」是不太一樣的東西。
曖昧期,大家都知道就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階段。
大部分的人都喜歡曖昧的感覺,甘綾老師年輕時也可以說是曖昧界的天后。我覺得曖昧期最開心的事情,就是妳知道有一個人一直都在關注著妳,享受那種心與心很靠近的感覺,可是又不說破,讓兩個人都能保有一點點任性的空間。
基本上,甘綾老師覺得曖昧期是在大部分的情侶交往之前一定會經歷過的時間。就是兩人互相欣賞,但是還沒有人告白的期間。
這很正常嘛,很少有人一見鍾情之後馬上知道對方是你的真命天女,然後立刻告白的。所以曖昧期多多少少一定會有的。
但是甘綾老師對於曖昧期的建議是「不要超過一個月」。
當然這時間點只是個平均值,還是視情況而定,
例如遠距離、兩人已經認識超過10年的好朋友之類的情況,可能會更長或更短。
曖昧期的時間如果過長,就會進到「搞曖昧」的階段,那麼就會給你帶來很多的困擾和痛苦。
妳可能就會經歷曖昧讓人受盡委屈,找不到相愛的證據,何時該前進,何時該放棄,連擁抱都沒有勇氣。
因為每一個人的友達以上的定義都不同,所以甘綾老師根據以前聽過前輩們的分享+輔導的經驗,為各位同學整理出「搞曖昧」的定義。
這方法同樣也適用於分辨你現在有沒有在「搞曖昧」,萬變不離其宗阿!
假設妳是女生,試想一下,妳有男朋友,或是妳已經結婚了,有另一伴。妳的男朋友/老公,正在跟另一個女生做「妳現在正在和曖昧對象做的事」。
有可能是每天講電話到凌晨1:00、三餐的簡訊問候、誰都不說破的默契溫馨接送情;嚴重一點的可能是牽牽小手啦、摟摟抱抱啦、親親摸摸啦。
OK,試想一下,如果妳的男朋友/老公,正在跟另一個女生這樣做,妳能不能接受?
我不知道妳,但是我是無法忍受我老公跟另外一個女生每天講電話講到凌晨一點的,所以,如果我和另一個男生每天講電話到凌晨一點,而且持續很長的時間,那我應該就是在「搞曖昧」了。
基本上一個會跟妳搞曖昧的男人,他就已經沒有在保護妳了。因為搞曖昧會讓妳的心七上八下,不停地猜測對方的心意,會讓你產生很多疑惑;同時之間他又對妳百般示好,讓妳離不開這段關係,於是妳愈陷愈深。
但這不是愛,他只是享受妳的噓寒問暖和關注,卻完全沒有在保護妳的心,只是在關係中一個自私的消費者罷了。當然,有的時候,也許妳也要回頭檢視,自己是不是也在一段關係中變成了消費者。
所以,甘綾老師建議妳,要不然就把話說開在一起,好好的交往,繼續看甘綾老師的文章;不然就是離開這段不健康的曖昧關係,繼續看甘綾老師的文章。
總之,「繼續搞曖昧是為了保護妳」這種鬼話就別再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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