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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er's picture甘綾老師

《Fear of man V.S Fear of God》

老實說,今天老師花了很多時間在自省以及與神對話, 因為我寫的兩篇文章,帶給不同族群一些強烈的迴響。

第一篇是幾天前寫的五項宣告,本來算是一件自嗨的事情,但有基督徒上來告訴我,「宣告」一詞不可以這樣使用,不可以自我宣告;宣告只能使用在神的應許上,瞬間解了我的嗨。因為我不認同這樣的想法,所以在我的版上跟他筆戰了一會兒。

在這裡要特別跟這位同學很鄭重的道歉,道歉的原因是神提醒我,在跟你互動的過程中,並沒有尊榮你,也沒有做好粉絲的榜樣,也沒有帶下天國。神告訴我,我昨天才談到法利賽人是注重規條勝過關係,但我在跟你爭辯的過程中,也只是想要爭個對錯,並沒有注重我們在基督裡是肢體的關係,我也彷彿成了法利賽人一般。所以,對不起,很抱歉說你是酸民和法利賽人,其實我很欣賞你為神的真理勇敢發聲的舉動。雖然我真的不認為宣告兩字有這麼嚴肅到要規定它的使用方式,不過我想我們都有共識的是:宣告充滿神的大能。

所以不瞞你說,我會繼續為我的生命宣告,

但謝謝你的提醒是宣告應許,我會找出聖經上神給我們人生豐盛的應許來強力的宣告。

另一篇文章則是沸沸揚揚的為何要婚前守貞的這篇,看來已經被轉到別的圈子,在很興奮跟開心的同時,也同時覺得很挫折,又看到很多不理性又毫無邏輯的留言,搞的心情很差及滿頭黑人問號。

一方面覺得驚訝,大家為何被一個簡單的觀念給冒犯,我也沒有要逼你做?另一方面也擔心,我是不是讓神的名蒙羞,讓基督信仰變成一個笑話。也會擔心我變成裡外不是人,但其實我講的已經非常溫和,而且這完全不是我的初衷。

回到神面前禱告,第一句話問神:面對這樣的情況,我應該把我的heart position放在哪裡?才能帶下天國呢?

我聽見一個微小的聲音說:


為什麼你要因為自己說的是真理而感到羞愧?

對阿?為什麼? 然後我腦中湧進這兩個禮拜一直在研讀的保羅書信中許多的經文:

加拉太書1: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林前1:18 18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

羅馬書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最後我想起了我這一生第一個背的一段聖經經文,是小學二年級時背的八福。 太5:10-12「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我只是個渴望帶下天國的平凡人,有著很多的缺點。

也許我的做法還尚待進步,甚至在某些人的眼中看起來是蠢蛋之類的,

但我的確希望世界變得更好。

不過我真的也需要做一些措施來保護我自己的心,不被這些聲音打擾。所以我的措施是:

1. 絕對不要一起床就看粉專的留言(有些人不介意把負能量帶給別人,但我絕對不能被影響。) 2. 不公開回覆留言。(還是怕會引起筆戰,這不是我的本意,有問題的話就私訊囉!) 3. 不為自己辯護。(因為God is my defender)

提醒大家也不要在我的版上筆戰喔!這些事情只是讓我們更知道要用實際的行為、神蹟奇事,去贏得身邊的人。光是辯論是沒有用的。

老師希望我的孩子,被我影響的下一代,從我身上學到的是勇敢認錯、勇敢為真理發聲、不畏懼人的眼光、努力帶下神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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